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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事實
阿瑞(化名)某日行駛機車時,不幸與阿忠(化名)發生嚴重車禍,嗣後車禍鑑定顯示阿忠應負全責,故阿瑞悉心整理並列舉得賠償之金額共一百萬餘。
卻不料第一次調解時,阿忠態度強硬,堅持以司法途徑解決,並完全缺席後續調解會議。
因對方消極的態度,阿瑞故而提起過失傷害附帶民事賠償之告訴,希望以司法途徑解決此事。

📌 前言
先前本所曾經發表文章:【車禍後索賠要準備什麼?律師帶你一次看!】列舉出車禍事件中常見的賠償項目,那本篇【車禍損害賠償金額,法院到底怎麼算?】便帶您以真實案例,親自來細看各項目的基準究竟如何判定和計算、用何種資料能夠佐證,以及法院作出判決時會作何調整!


於前述文章中,我們列舉出普遍可請求之醫療相關費用有:醫藥費、醫療材料費及看護費。
基本上採單據實報實銷,但除了列印單據原件之外,可以作成表格統計金額及項目,以便法院查詢,省下審查速度喔!
舉例而言:
| 編號 | 醫院 | 日期 | 費用(新台幣) | 備註 |
| 1 | OO醫院 | |||
| 2 | OO診所 |
- 請求給付看護費時,記得要向醫生申請診斷書,可附註證明有:全日/半日需專人照護O天之必要喔!
以本案件為例:阿瑞之診斷書載明:因病症有肢體障礙及行動不便之情形,日常生活無法自理,需聘僱專人全日照護40天。
故以該院之看護收費為2千元/天為例,則總額為2,000 x 40 = 80,000元整。


不能工作之損失大致可分為:無法工作之損失(無法上班日數之薪資)及勞動力減損。
- 無法工作之損失
此項的判定標準得先訂出:月薪/日薪數額為何?
薪資證明書、薪轉紀錄原則上可提出作為參考,但原則上法院裁判時,會以勞保投保額度、稅捐資料等為準。
至於無法工作之日數,通常亦以診斷書為主,若有醫生診斷載明:應休養O日等語,較不會有爭議。
※整體而言,平均月薪的認定方式常有爭議,如:無法工作之日數判定、領有抽成等等,委任律師的好處則為可以提供最佳方案,亦可在調解時為您向對方進行溝通。
- 勞動力減損
有了上述平均月薪,就可以來計算勞動力減損之數額。
- 失能比例
首先,勞動力究竟減損了多少應由醫院鑑定,醫院會提出一段區間,如:減損7%-10%,而此區間內準確要採取幾%,亦可由雙方商議共同定之。 - 工作年資
原則上採勞基法規定之65歲,但並非一定。故於退休前之年份x12個月,即為合理工作期間。 - 禁止複利之係數
由於我們要請求的是於現在一次領取將來之損害賠償,故必須以實務上常用的「霍夫曼計算法」(通常為5%),來扣除中間利息。
- 失能比例
而司法院有提供霍夫曼一次給付試算之網站,只需輸入資料,就可以自動算出金額並得出計算式啦。


常見的項目為修繕費用或損害費用,原則上是採實報實銷,但要注意的是可能會減去折舊的部分費用。
所以需要知道的項目有:資產耐用年限、購入成本及使用年月數。
此類資產可參考財政部公告之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及固定資產折舊率表,查詢出上述項目,配合網站上推出的折舊自動試算表,就能自動計算,給出參考價額囉。


乘坐救護車、無法就醫、就學或上班但必須前往必要場所者,因此而產生的如:計程車費是可以請求的,原則上以收據實報實銷。
但如果真的不慎沒有保留好收據,也可以嘗試使用車隊試算乘車金額來試著佐證看看,但原則上還是一定要好好留存收據呀!
像本案中的阿瑞就沒有保存好收據,故本所律師透過就醫的單據提出有哪些時日需要叫車就醫,再輔以車隊的試算金額,來為阿瑞爭取因嚴重車禍而累積數額不小的車資!


接下來便是不好認定的慰撫金,也就是俗稱的精神賠償到底多少才合理呢?
會影響慰撫金的數額認定因素有:雙方當事人的身分、社會地位、收入、職業、年齡、案件情節輕重、過失比例、當事人所受之精神痛苦程度等等,因此並沒有固定金額或計算公式喔!

🧾 結語
關於求償金額的認定,需要實務經驗來輔助,才能決定出較為合適的金額。且金額的認定也需有理有據,才不至於被法官酌減過多,達不到較符合個人理想的金額。
因此,歡迎您來到本所諮詢,本所經手的賠償案件不僅限於交通案件,若您有任何相關案件需要處理,本所能根據豐富的辦案經驗,提供您最佳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