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律師 #商品瑕疵 #商品自傷 #黃聖友律師 #陳美娜律師 #台中律師推薦

✴️ 前言
近期行動電源自燃起火,引發爆炸等事件頻傳,甚至有不少航空公司禁止乘客使用,另有部分型號的行動電源因安全疑慮被緊急召回。
人身健康受損害之餘,甚至有可能觸犯公共危險罪,可謂人財兩失。至於法律上該如何為自己爭取權益,就是本篇的主題!

⛓️💥 商品瑕疵 & 商品自傷
之前的文章有簡述過商品具有瑕疵時,賣方具有物之瑕疵擔保責任,屬於我國民法契約法上之規定。
而行充爆炸此情形與商品本身瑕疵略有不同之處,因此我們先來區辨二者差異:
- 商品瑕疵
所謂瑕疵在法律上的定義為:「指契約的標的物與當事人當初意思所合致者有異,且不利於一方當事人而言。」
舉例而言,大家在購買全新的商品時會期待商品是完整未使用過的,但後續才發現該商品有使用痕跡,與當初想購買的條件不符,並且該條件是不利條件。 - 商品自傷
而商品自傷,可說是基於商品原本的瑕疵,引發後續損害,導致商品毀損或滅失。
例如本文所提及的,因為行充本身有安保上的瑕疵,導致後續爆炸起火,行充進而滅失其效用。

📛 該如何主張權利?
於法律上,關於商品自傷造成的不同損失,有不同的法條適用依據:
原則上,「商品自傷」在未造成其他損害下,純粹的商品自傷屬於純粹經濟上損失,則應回歸契約法體系的規定:物之瑕疵擔保責任及債務不履行中的不完全給付::
- 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於本所之前的文章:【保障買方權益的盾牌──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有更進一步的完整說明,包含幾種不同的可行使手段:解除契約、減少價金、損害賠償及另行交付等。 - 債務不履行:不完全給付
所謂不完全給付,就像是我們所講到的瑕疵概念,雖然已經給付商品,但給付內容並不符合當初締約意思的內容。
其中包含履行利益(契約中應該得到的利益)和預期利益(比如:房子有瑕疵而無法居住,衍生之住宿費)
因此還能依照不同的情事細分為二:
- 瑕疵給付
簡言之,就是恢復成正常功用需要支出的賠償,就屬於瑕疵給付。 - 加害給付
債務履行過程中,若產生相關損害,比如:本文所述行充爆炸,導致燙傷產生醫療費用,就屬加害給付所需負擔之損害賠償。
- 瑕疵給付

⚖️律師的必要性:
- 確認請求依據
在法律上,求償的「請求權基礎」相當重要,相當於一棟大樓的地基,若基礎錯誤則名不正言不順,可能就會被駁回,可謂曠日廢時! 因此一個法學底子穩固的律師,能精準地為您找到最適用的請求權基礎,避免您多耗費時間金錢,進入下個審級。 - 損益評估
如上所述,大家可以看到得行使的手段有數種,經驗豐富的律師可以幫您列舉不同措施帶來的不同效果,讓您能選擇最符合需求的方法!
而且律師也能為您評估不同方式的適用時效,全面地為您選擇最佳的利益。 - 證據選擇
證據可說是訴訟上最重要的一環,證據並非完全是多多益善,律師能為您選擇最有利的證據,並排除不適宜的資料,並向法官有理有據地使用證據,與主張環環相扣。 - 和解調解
除了訴訟這條路,亦有和解可以選擇,律師能為您出席和解討論,為您避開法律陷阱,維護您的最佳利益。

🔰結語
「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是一種保障買方的重要制度。它確保買賣雙方的交易公平,在日常生活中,難免會發生一些危險產生損害,但在現代社會中,如何爭取個人權益更是重要部分。但法律往往不是東拼西湊,認為似乎符合此條法條即可向法院成功主張,其中更有許多眉角:如消滅時效、請求權基礎的不同及實務上如何履行,都是本所能夠提供的專業服務。
若您有相關需求,歡迎您來到本所諮詢或委任,避免與您的最佳利益擦身而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