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訴案例分享】公司換名字、老闆說「你年資會保留」能信嗎?勞工如何自保!


貳、勝訴關鍵🌟

實體同一性:法院認定「公司換皮但實質未變」

📘 法院用語中會稱此情況為:兩公司之「法人型態形骸化」、「經營實體一體化」。

言簡意賅,我們可以用以下簡單的概念來判斷:

那既然兩間公司本質上是一樣的,年資當然可以合併計算啦!而且也可領資遣費、退休金、特休補償等!

參、「僱傭」、「委任」、「承攬」的差別?
其中差別可以參考以下表格:


肆、勞退金與特休怎麼算?可以從薪水裡扣嗎?


伍、總結懶人包!勞工要知道:

  1. 公司換名不代表你就重新計算年資
    若實質經營沒變,法院可認定為同一事業體,保障年資不中斷。

  2. 「主管」不代表不受保護
    只要仍須服從指揮、按月領薪,只要存在存在從屬性關係(時間、空間、指揮:勞工需接受雇主的時間、場所安排與工作指揮)你就是《勞基法》保障的勞工。

  3. 退休金是雇主責任,不能從你薪水扣
    如遇此情況,可能構成「不當得利」,可依法請求返還。

  4. 離職證明不能隨便不給
    沒有非自願離職證明,會影響勞工申請失業給付。雇主若拒發,是違法行為。

  5. 要保留證據如 LINE、薪資單、出勤紀錄


陸、本所律師主張🎯


柒、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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