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士曼法律小知識−常見問題篇:未成年不罰是真的嗎?】

  1. 立刻:不付審理、不付保護處分裁定確定後
  2. 執行完畢2年後:告誡、交付少年之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少年之人嚴加管教、轉介福利、教養機構、醫療機構、執行過渡性教育措施或其他適當措施之處所為適當之輔導。(少事法第29條1項)
  3. 結案3年後:保護處分、有期徒刑執行完畢、赦免
  1. 緩刑期滿未被撤銷
  2. 無罪、免訴、不受理判決確定
  3. 緩起訴期滿未被撤銷
  4. 不起訴處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