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聖友律師 #陳美娜律師

壹、什麼是易服社會勞動
是指以社會勞動的方式代替有期徒刑或拘役,簡單來說,無償從事一些符合公共利益的勞動服務,就不用被關啦。
貳、要怎麼樣才能聲請易服社會勞動?
滿足以下條件,便可以跟檢察官聲請易服社會勞動:
一、犯最重本刑為5年以下之罪
二、得易科罰金而未聲請易科罰金
三、不得易科罰金,但是受有期徒刑6個月以下或拘役的宣告
※但是,如果因身心健康因素或其他因素不適合勞動者,檢察官得裁量不准易服社會勞動喔~
參、時數要怎麼計算?
易服社會勞動6個小時可抵刑期一日。
肆、易服社會勞動的內容是要去做什麼
內容包括清潔整理、居家照護、弱勢關懷、淨山淨灘、環境保護、生態巡守、社區巡守、農林漁牧業勞動、社會服務、文書處理、交通安全以及其他各種無酬且符合公共利益之勞動或服務。
伍、易服社會勞動會有前科嗎?
是會有的,但只要在易服社會勞動完畢後5年內都沒有被法院判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罰,之後的良民證上就不會記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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