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聖友律師 #陳美娜律師

壹、什麼是緩刑?
顧名思義,緩刑就是指「暫緩執行刑罰」,通常是法院認為被告犯的罪行不重,會宣告2至5年的緩刑期間,只要期間內乖乖的沒有被撤銷,時間到了就不用接受原本的刑罰了!
貳、緩刑有什麼條件嗎
有的!依據刑法第74條,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所受刑罰為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是罰金宣告者。
二、從未因為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宣告者。
三、雖曾因故意犯罪而受有期徒刑宣告,但在執行完刑罰後5年沒有因為故意犯罪而受有期徒刑宣告者。
參、判緩刑後就沒其他事了嗎?
不不不,法院也有可能命令被告做以下事情:
一、向被害人道歉。
二、立悔過書。
三、向被害人支付相當金額財產上或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
四、向公庫支付一定金額。
五、向指定機構提供40~240小時的義務勞務。
六、完成戒癮治療、精神治療、心理輔導或其他適當的措施。
七、遵循保護被害人安全的命令
八、接受預防再犯的命令
肆、緩刑會有前科嗎?
答案是,不會!因為緩刑期間內若沒有被撤銷,效果是「刑之宣告失其效力(就是等同沒被判刑)」,也就是說,只要有乖乖地等到緩刑期間結束便不會留下前科。
因此,看的出來緩刑是很值得爭取的,所以一定要找專業的律師來陳情,幫您爭取最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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