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聖友律師 #陳美娜律師
阿明跟小惠借款10萬後遲遲不肯還款,有什麼方法可以讓小惠盡快向阿明要回借款呢?如果阿明收到小惠向法院聲請的支付命令以後,阿明可以如何主張自己的權利呢?
- 什麼是支付命令?
程序迅速、簡便、費用低,是非訟程序中督促債務人還錢的督促程序。
按民事訴訟法第508條規定,債權人之請求,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得聲請法院依督促程序發支付命令。 - 如何聲請支付命令?
債權人如何聲請支付命令以及相關流程如以下:
| (一)撰寫支付命令聲請狀 (二)備好相關債權證明文件影本(如借據、本票、支票、契約書及發票……等) (三)支付每件聲請支付命令費用為新臺幣500元 (四)向債務人戶籍所在地之法院聲請 |
1、有關撰寫支付命令聲請狀,可上司法院網站下載支付命令範本的狀紙或委請事務所代寫狀。
2、將支付命令正本以及繕本給法院後,法院會將支付命令繕本寄給債務人。除了正本一份要給法院,另外再按債務人的人數去準備繕本,各法院有關繕本需準備幾份會有不同規定,不妨於送狀前,先致電詢問該法院之訴訟輔導科。
- 支付命令的效力
(一)支付命令確定後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之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如果債務人未合法提出異議者,法院應裁定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支付命令得為執行名義,向法院聲請對債務人之財產強制執行。【民事訴訟法第516、第521條】
(二)支付命令失效
1、債務人合法提出異議:債務人收到支付命令後的20日內可以提出異議。如果債務人有合法提出異議的話,程序會轉為訴訟,視為起訴或是聲請調解。【民事訴訟法第519條】
2、發支付命令後,三個月內不能送達於債務人者,其命令失其效力。【民事訴訟法第515條】
(三)現行法下的支付命令僅具執行力
過去在舊法時代,支付命令與確定判決生同一之效力,等於是支付命令一旦確定,就跟確定判決一樣有既判力,現行法下的確定支付命令只有執行力,只有可以強制執行的執行力,沒有跟確定判決一樣的「既判力」。債務人如果不行支付命令不服,可以對債權人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當債權人強制執行時,債務人可以發生在支付命令確定前的異議事由,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來救濟。【民事訴訟法第521條】 - 支付命令的意義?
1、民事訴訟法第516條規定,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之全部或一部,得於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不附理由向發命令之法院提出異議。
2、民事訴訟法第521條第1項規定,如果沒在20日內向法院合法提出異議的話,該支付命令就會確定,而成為債權人得以強制執行債務人財產的執行名義
- 支付命令確定後 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
民事訴訟法第521條第3項規定,債務人主張支付命令上所載債權不存在而提起確認之訴者,法院依債務人聲請,得許其提供相當並確實之擔保,停止強制執行。在民國104年修法後的支付命令裁定只有執行力,所以債務人還是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聲請停止強制執行,以保障其權利。
- 結論
過去有曾發生詐騙集團以假的支付命令進行詐騙,建議若是收到法院寄出的支付命令時,信封上會註明法院名稱、承辦股別與分機,可以先自行上網搜尋該法院的電話以及書記官股別分機號碼是否與信封相同,確認無誤後再致電向書記官詢,也可以抽空親自跑一趟法院的訴訟輔導科詢問,或是向律師諮詢。
無論如何,當大家收到法院寄來的文書,務必即刻拆封親閱,若有限期需辦理相關手續,也要在期限內盡快完成,以保障自己的權益喔!
